今年国家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,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制定《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》(农办机〔2025〕3号),对全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做出部署。
日前,福建省农业农村厅、福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福建财政厅印发了《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》(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实施范围为除厦门市外的我省各市、县(区),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补贴详情如下:
纳入报废补贴支持的农机具范围
(一)拖拉机、播种机、联合收割机(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)、水稻插秧机、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、机动喷雾(粉)机、机动脱粒机、饲料(草)粉碎机、铡草机等9类机具,2025年继续实施。
(二)水稻抛秧机、色选机、磨粉机、农机作业监测终端(亦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)、谷物(粮食)干燥机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(亦称植保无人机)、自走式旋耕机、田间搬运机、育秧(苗)播种设备、微型耕耘机、田园管理机、轨道运输机主机、病死畜禽处理设备、加温设备(热风炉)、茶叶揉捻机、茶叶烘干机、茶叶杀青机、茶叶做青机等18类,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,可以使用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及配套资金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,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与配套资金比例为85:15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及配套资金等,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,以及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、农机作业监测终端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新购置补贴兑付。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将收回。
报废补贴实行定额管理,补贴额按《2025年福建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》(附件1)中相应标准执行。
报废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、农机作业监测终端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3类机具,要购置同种类新机具方可享受农机报废补贴,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相应提高报废补贴额,具体报废补贴额详见附件1。报废联合收割机、水稻插秧机、水稻抛秧机、播种机,并分别购置同种类新机具的,按不超过50%提高报废补贴标准,具体补贴额详见附件2。购置同种类新机具时间要求为:2025年1月1日起,到提交报废补贴申请之日止。
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各地要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,对一人报废多台(套)现象加强监管审核,严厉打击信息造假、以小充大报废、一机多地报废、单机多次报废、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。
来源:福建省农业农村厅